玉屏侗族自治县印山民族小学
(试 行)
绩
效
目
标
管
理
考
核
方
案
二零一叁年七月八日修定
印山民族小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讨论稿)
内 容
一、总 则
二、目 标
三、考核办法
四、考核细则
五、承诺书
总 则
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端正教育思想、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绩效目标管理考核遵循的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
2、以德育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事实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目 标
A类目标
1、积极推进“9+3“计划,努力搞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适龄龄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外)入学率保持在98.2%以上,流入本服务半径的适龄流动儿童均能接受义务教育。
2、“三残”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
3、在校学生巩固率达95%以上,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9%以上,合格率100%,优良率30%以上。
4、学科渗透法制教育达100%,各年级学生思想品德合格率达100%,违法犯罪率为零。
5、教育教学完成率达100%,各年级学生思品、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五科成绩平均及格率达90%。
6、毕业生升学率达100%,体育合格率达95%;一至五年级学生体育达标率90%以上;体检合格率达97%以上;音乐、美术合格率达90%以上;劳动教育合格率达100%,实验(演示、学生实验)开出率达100%,学生实验报告单填写96%以上。
7、加强“4+2“教育工作力度,力争90%的学生具有一项以上的特长,特长发展程度达县先进水平;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8、每学年度学校、师生的公共财产实行实名负责制,自然损耗率控制在2‰。
B类目标
1、教育思想: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开足课时、开齐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关爱每一个学生,让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认真落实《基础教育发展纲要》、《小学管理规程》及《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取消留级,严格执行《新课程标准》,不挤占挪用学生的其他课程,严禁节假日有偿补课,严格执行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德育: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义务教育法》,教育部的《德育大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开展养成礼仪文明教育且各学科必须渗透法制教育。
3、科学、地方、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教育:落实好“课标”,开足课时,做到“六有”、“三结合”,同时对低年级小朋友做好自理劳动的教育。
4、体育(健康)、卫生:贯彻体卫工作的两个《条例》,执行《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各类活动小组的管理和培训,积极创造条件,体育、卫生设施力达国标。
5、美育:加强校园环境的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有特色。各项活动、各科教学有机渗透美育,从而对学生进行美的教育,特别是加强校园侗民族艺术、箫笛艺术、音、美特长学生的培养。
6、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加大视导检查力度,力争向四十分钟要质量,培养开拓创新专业型教师队伍和学生人才。
7、教师团队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落实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继续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和“课改”,积极支持教师在职进修、培训,力争在近五年内我校60%的教师达到本科文凭,100%的教师达到大专文凭,50%的教师获省地县骨干教师认证。严格执行教职工聘任制、绩效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及教育局相关规定。
8、学校各班级、各教职工一律按各类“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期考,并达到各自相关目标。
印山民族小学
2013年07月08日
印山民族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实 施 办 法
(试 行)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人【2008】1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58号)、《关于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黔人社厅发【2009】2号)文件精神、《玉屏侗族自治县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专任教师(班主任)和工勤人员。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高应忠
副组长:郑亚群 代灵芝 王 平
成 员:龙为福 张子强 龙君滔 杨 鸿 姚小玲
张丹桂 罗金文 黄 涛 张小燕 杨 俊 周书娜
下设办公室,龙为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
四、考核类别:
1、 期 考:“班主任绩效管理”“教职工绩效管理”两细则。
2、每期一考,按值发放。
五、考核方法:
1、考核职责分工:
A、大队辅导员:“班主任绩效管理考核细则”;
B、考核领导小组:“教职工绩效管理考核细则”,并审核、解释、公示。
2、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基分为100分,最高限120分,按分值计算绩效工资。
3、考核细则是学校评定班主任、教职工享有奖励性绩效工资(班贴)、评优评模加(扣)分的依据之一,其考核得分不能为零分,否则该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班贴均停发;每人按考核分值每期以卡发放。任何人的考核得分若两年连续不及格(60分及格),则该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班贴)及其他校内一切权利丧失,年度考核不合格,且给予校内行政警告处分,并建议县教育局把该教师调离本校或者不予聘任。
4、各教师获奖加分以证书行政级别等次加分但不重复记分;各职能部门受表彰或获奖加分,限记入相关人员,杜绝“裙带”记分。(注:受名额限制推荐的除外)
5、按规定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教职工【见: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只记70分,不兑奖,但可按其实到岗考核分值兑奖。
6、该考核分与年度考核挂钩,各等第按县教育局文件执行。
六、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突出贡献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奖。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合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特殊情况除外)。
七、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寒暑假期间班主任津贴停发】
八、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和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工作绩效考核分成专任教师(含工勤人员)系列、班主任系列。
1、专任教师系列
专任教师的工作绩效考核包括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师德考核中,要把教师是否有损害学生利益、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等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要重点考核教师实施优质高效减负以及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行为上有差异学生的情况。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2、班主任系列
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中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班主任考核根据《印山民族小学班主任绩效考核细则》考核。
3、工勤管理人员(参照专任教师系列)
学校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根据岗位目标确定。重点考核其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平以及服务育人情况等。
九、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100%)=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28.8%)
+政策性津贴(占1.2%)
十、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计算方法
A.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100%)=岗位绩效工资(占90%)+激励绩效工资(占10%);
岗位绩效工资——教职工必须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各岗奖励性绩效工资×90%);
激励绩效工资——教职工德、勤、能、绩、廉的量化考核(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的总和÷教职工个人激励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激励绩效考核得分。)
B.计算方法:
1、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的总和÷教职工个人激励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激励绩效考核得分。
2、班主任津贴包括基本津贴和奖励津贴两部分。
(1)基本津贴:按照学生在籍人数发放,每月每生1元。
(2)奖励津贴:从班主任量化考核得分中产生,奖励津贴=学校剩余班主任津贴÷学校所有班主任考核得分之和×个人班主任量化考核得分。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相关规定
1、在编教职工因脱产学习不在岗期间(公派除外),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在编教职工公出、工伤、法定假(15天内)和未达到内退条件因患绝症长期休养不在岗期间(以月为单位计算,不在岗满20天的按一个月计算),全额享受除政策性津贴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在编教职工未达到内退条件因患除绝症外的疾病长期治疗、休养或病假不在岗连续3个月以上(以月为单位计算,不在岗满20天的按一个月计算)以及旷职5天以上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15天以内,按天数扣发,超过15天至3个月以内(含3个月),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10天以内,按天数扣发,超过10天至一个月以内的(含1个月),停发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在编教职工法定假超过规定时限而未满一学期的,按实际上班时间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法定假15天外3个月以内,按该期间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70%发放;法定假超过规定时限一学期未上岗(寒暑假除外)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5、上级明确的内退人员到岗期间按月考核发放,未到岗期间按该期间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70%发放。
6、学校借调到本县教育系统或派出支教(挂职)的教师,该期间参与该单位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考核,由派出学校据考核结果发综合考量后放绩效工资。
7、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的教职工,停发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8、在编借调非教育系统的教职工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9、在编受行政、刑事处分的教职工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0、拒聘、待岗、因私出国、劳务输出的教职工停发奖励性绩效工。
11、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教职工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2、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3、年度、学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4、正在立案接受或停职审查的教职工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5、非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玉屏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若省、地有新的规定出台,则按省、地文件精神办理。
十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机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具体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由各部门各处室负责人组成组成;考核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各部门各处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大队部辅导员、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年级组长、学科组长等)组成,考核小组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2、制定《印山民族小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方案》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参会教职工到会,且得到到会教职工三分之二的教职工同意)。《方案》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后,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需要经过上述程序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查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在公示期内可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十二、申诉程序:
个人书面申请---→基层工会---→学校考核小组---→县教育局---→县劳动仲裁委
十三、监督电话:
3221222 3225986 3223716
十四、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具体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印山民族小学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印山民族小学班主任绩效考核细则
(讨论稿)
班主任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一支重要队伍,肩负着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重任,因此,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管理与考核显得尤其重要。为了笃实发挥好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班级常规、出勤、财产管理、清洁卫生、教师师德与学生文明行为五部分。
二、分 制:总计100分,采用扣分制计分,每月一评,次月公布。
三、考核办法:
(1)班级常规、出勤(共20分)
计划、总结不及时完成或手册不及时填写扣1分,不完成扣3分;召开班主任会议,迟到一次扣1分,缺会一次扣5分(请假除外);学生缺勤累计10人次不扣分,每超过1人次扣0.1分;各项活动迟到一次扣1分,课间操不到一次扣1分。
(2)财产管理与安全(20分)
恶意损坏公物的(电器设备、门窗、课桌、窗帘、黑板、践踏花草树木等),照价赔偿不扣分,不查不报的每次扣3分;每晚放学后或节假日、休息日未关门、关窗、关灯、关电扇、关饮水机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玩危险游戏、带危险物品进校、发生安全事故等,每发现一次扣3分。
(3)清洁卫生(20分)
学校根据检查记载情况一月一评,最多扣10分。教室地面不干净、有纸屑等扣1分,门窗不干净扣1分,桌凳饮水机等不干净扣1分,卫生工具堆放零乱扣1分。发现学生丢垃圾在其他班清洁区域的扣2分,不按时打扫清洁区每次扣2分,有纸屑果皮等扣1分,打扫不干净扣2分。卫生保洁实行不定期检查。
(4)常规例会(20分)
做好教室美化工作,未美化扣2分(中队角、读书角、相应的学习园地、班级公约、卫生角)。班风学风公认较差扣2分;家校(联系)每月未达10%视具体情况扣1—2分;每期召开一次家长座谈会,未认真组织扣1分,若不开班会的或未按学校要求参加有关活动的,发现一次扣2分,若开了班会而班主任工作手册无班会内容记载的扣1分。班会课要求班主任必须到场,班队会时间为一周一次,可自行命题。未上班队课而用于上其它课,发现1次扣1分;学期内无主题班队活动扣2分(以资料记载和教导处、大队部检查为准)。
(5)教师师德与学生文明行为(20分)
不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关心学生不够、歧视学生、家长意见较大扣2分;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的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失误)每次扣3分;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每次扣2分;向家长索要钱物每次扣5分,私自给学生订购有关资料、有偿向学生补课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按违犯校纪校规处理;隐瞒事实不及时向学校报告每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扣10分。学生有打架、骂人,班主任不作调解的扣2分。学生上下午不按时离校的扣1分,若发现学生有严重违纪现象的,如故意做坏事、随地大小便、乱丢乱扔、在校园内抽烟喝酒、攀爬围墙树木等情况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扣1—3分。学生不准带零食进校园,必须配带红领巾和校牌,学生违反一次扣0.1分,每项每月扣分极限10分。
四、加 分:
(1)在每月文明班级评比中:获文明班级的分别加3分;连续两周评比倒数第一名的扣2分。
(2)积极配合学校和大队部工作,临时指定班级完成的特殊任务,完成较好的可给予加1—5分。
(3)班极学生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由行政会议确定给予加1—5分。
五、班主任津贴每月发放标准及办法:
班主任津贴包括基本津贴和奖励津贴两部分。
(1)基本津贴:按照学生在籍人数发放,每月每生1元。
(2)奖励津贴:从班主任量化考核得分中产生,奖励津贴=学校剩余班主任津贴÷学校所有班主任考核得分之和×个人班主任量化考核得分。
六、本细则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室。
印山民族小学
二0一三年七月八日
印山民族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 核 细 则
(讨论稿)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工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性导向作用,我们依据《玉屏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从出勤、师德、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几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高应忠
副组长:郑亚群 王 平 代灵芝
成 员:龙为福 张子强 龙君滔 杨 鸿 姚小玲 张丹桂
罗金文 黄 涛 张小艳 杨 俊 周书娜
下设办公室,龙为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
二、考核内容
(一)出勤(20分)
1、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算迟到,未请假提前离校算早退)一次扣0.5分;迟到5分钟以上的按旷职1节处理(若迟到5分钟以上又未进教室上课的,按旷职一天处理),旷职1节扣2分;旷职1天及1天以上的按照教育局绩效考核意见执行。
2、集会(包括开会、周一升旗、各项活动等)按照出勤的第1条扣分标准执行。教师无课未到学校又未请假的按旷职处理,周一升旗、早读课按半节课计算。
3、一学期累计:住院病假,15天内不扣分,超过15天每天扣0.5分;非住院病假,5天内不扣分,5天以上每天扣1分(以医院证明和治疗结算发票为依据)。
4、事假3天内不扣分,3天以上每天扣0.5分,且每天扣40元,半天扣20元。
5、法定假不扣分,超过法定假按事假计算。
6、本项得分扣完后,可计负分。
7、一学期出满勤的加5分。
(二)师德(10分)
1、上班时间教职工之间吵架骂人一次给双方扣3分,打架一次给双方扣5分。
2、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受上级部门或学校认定、处理者,每次扣4分。遇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或其它偶发事件,不出面劝阻制止或处理者,一次扣当事教师1分,谩骂诲辱学生或者有意刁难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一次扣当事教师2分,有排挤学生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节扣2—5分。
3、私自给学生订购有关资料、有偿向学生补课,发现一次扣5分。
4、值周教师不按时到岗,不认真履行职责,迟到一次扣1分,未到扣2分,每天静校后不清场和周五放学前不交检查记录的每次各扣1分。
5、不服从学校工作合理安排的(包括临时代课),每次扣2分。
6、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有接、拨手机现象(公事除外)或抽烟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
7、本项得分扣完后计负分。
(三)工作量(10分)
1、未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视情节分别扣1—10分。
2、本项得分扣完后,不计负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安全管理措施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3—10分。
2、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缺一项扣2分,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扣1分,计划不完整,总结不切合实际或与他人雷同的扣1分;另外学校规定上交的其他资料,不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的扣1分。
3、检查无教案一次扣4分,教案不合要求扣2分,学期普查无教案扣10分,抽查、普查教案缺一课时扣1分。
4、上课无教案扣1分,上课(含早读)随意离开课堂或课堂纪律混乱,查实一次扣1分,体育教师把体育课上成自由活动课,1节扣2分。
5、主题班会课上其它学科课一次扣1分。
6、上课组织纪律差,并且不维持的,经查实一次扣1分。
7、书面作业及批改:按《教学常规》要求,作业少做或少批一次扣1分。(毕业班级复习阶段视练习卷、测试卷为作业),书面作业错批、漏批严重,影响不良的,经查实一次扣2分。
8、除期考外,语文、数学任课教师至少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两次考查,(其它任课教师不得少于1次)并有成绩记录,少一次扣2分。
9、按《教学常规》要求听课,听课每少听一节扣1分。
10、业务学习(1)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的按考勤项执行。(2)不自修业务,上级或县、校组织业务考试不及格(或不合格),一次扣2分。(3)校本教研不按学校要求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的扣1—2分。
11、教研活动,包括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听课、说课、评课等,要求参加却未参加的,缺勤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不愿承担教研组、年级组或学校安排的教研活动任务,一次扣2分。主动承担校级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教研活动,收到的效果好评价又高的一次加2分,积极参与的一次加1分。
12、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的,发现一次双方各扣2分。
13、考试与评卷:县教育局或本校组织统考、迟到一次扣2分;
随意离开考场,脱离监考岗位一次扣2分;不按规定收卷、装订卷
一次扣1分;考试过程中务必履行职责,学生舞弊不及时制止,查
实一次扣2分。
14、本项得分扣完后,不计负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统考科目教师以学期考试成绩为准,其成绩以校级同级同科为单位,第一名30分,以后每下降一名扣0.3分,若某年级有9个班的,第9名的取第8名的分。
2、非统考科目的教师按校级第一名得分的90%记分,不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的扣5分。
3、学校中层干部,根据工作特点,主要考核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
4、工勤管理人员:
学校工勤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根据岗位目标确定。重点考核其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情况。从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平以及服务育人情况等进行量分。
(六)本期获奖(10分)
1、统考科目教师以学期考试成绩为准,所任学科居全县一、二、三名者分别加3、2、1分;在原基础上每上升一名次加0.5分,加分极限为5分,取最高项计分但均不重复记分;下降三个名次后开始扣分,每下降一名扣0.5分(人均成绩不低于县人平分的除外)。
2、课题实验获国家级(按行政级别,下同)成果奖,依一、二、三、优秀等第分别加5、3、2、1分,获省级成果奖依一、二、三、优秀等第分别加3、2、1、0.5分,获地级成果奖依一、二、三、优秀等第分别加2、1、0.5、0.3分,成果以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颁发的奖证或公示为依据。
3、课题实验阶段性获奖或结题获奖,依一、二、三、优秀等第,国家级奖分别加3、2、1、0.5分,省级分别加2、1、0.5、0.3分,地级奖分别加1、0.5、0.3、0.2分,县级分别加0.5、0.3、0.2、0.1分,同一奖项取最高获奖级别加分,均不重复计分(下同)。
4、校级课题实验,有课题方案,有实验过程资料(实验教案及教育例案系列,典型教例说课或分析,实验情况考查等),有实验总结,加0.2分。
5、优质课获一、二、三、优秀等第,国家级奖分别加3、2、1、0.5分,省级奖分别加2、1、0.5、0.3分,地级奖分别加1、0.5、0.3、0.2分,县级奖1、0.5、0.3、0.2分,校级奖0.5、0.3、0.2、0分。
6、优秀教案、论文、报刊发表或其他竞赛活动,获一、二、三、优秀等第,国家级奖分别加2、1、0.5、0.3分,省级奖分别加1、0.5、0.3、0.2分,地级奖1、0.5、0.3、0.2分,县级奖0.5、0.3、0.2、0分。
7、教师组织或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竞赛获奖,每获奖1次,按一、二、三等第,国家级奖分别加3、2、1分,省级奖分别加2、1、0.5分,地级奖分别加1、0.5、0.3分,县级奖分别加0.5、0.3、0.2分。
8、学校指派教师负责组织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各种竞赛活动,发团体奖的以团体计分,分别给指派教师,按一、二、三等第,国家级奖分别加4、3、2 分,省级奖分别加3、2、1分,地级奖分别加2、1、0.5分,县级奖分别加1、0.5、0.3分;发个人奖的以个人获奖计分(最多按三人计分),分别给指导教师,按一、二、三等第,国家级奖分别加3、2、1分,省级奖分别加2、1、0.5分,地级奖分别加1、0.5、0.3分,县级奖分别加0.5、0.3、0.2分。
9、以上各项奖项,受名额限制推荐评选获奖的不予计分。
(七)本细则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具体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印山民族小学
二00一三年七月八日
承 诺 书
本人郑重承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爱生如子、爱校如家、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刻苦教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弘扬“贵州教育精神”,牢记“贵州教师誓词”,传唱“贵州教师自律歌”,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自愿接受学校公平公正考核后的各项奖惩结果,自觉履职、责无旁贷。
学校法人(签章):
教职工(签 名):
印山民族小学
2013年 月 日